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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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京旅游职业学院诉被告上海国致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苏智慧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15
浏览次数:511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06民初763

江苏智慧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南京旅游职业学院与被告上海国致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苏智慧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06民初7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