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0106民初14598号
深圳银货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杨金强诉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深圳银货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质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可在上诉状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