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南京优可佳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高晨曦与被告南京优可佳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106民初1563号民事判决书及履行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