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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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黄正奇诉林建东劳务合同纠纷案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07
浏览次数:558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林建东:

本院受理黄正奇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06民初2841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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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