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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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宁诉被告华芳、董成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应诉公告(开庭/庭前)
发布日期: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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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0106民初7027号

华芳、董成龙:

本院受理李宁诉华芳、董成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华芳、董成龙:关于原告李宁与被告华芳、董成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23)苏0106民初7027号。本院原定于2023年9月27日上午9:30在本院第四十五法庭开庭审理。现通知你准时参加开庭,否则将依法缺席审理。联系电话:025-83511144(张)。【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于45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50分在本院第四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