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06民初77号
南京通用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蔡余堂与被告南京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南京通用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南京双星机械设备配套销售中心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可在上诉状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