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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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紫云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北联合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国善堂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仲智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25
浏览次数:435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06民初15424号

江苏紫云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及中北联合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国善堂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仲智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苏0106民初154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