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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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京云科易购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秦小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6
浏览次数:446

(2023)苏0106民初2193号

秦小俊: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云科易购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秦小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219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被告秦小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南京云科易购商贸有限公司货款348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500元、律师代理费5000元,合计898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