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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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京相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溧两图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杨建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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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苏0106民初16530号

南京溧两图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南京相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南京溧两图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杨建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6民初1653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南京溧两图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南京相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货款16105.83元及利息(利息以16105.83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南京相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