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06民初11957号
周毅骏、江苏苏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富银诉被告江苏凯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06民初119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