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06民初3657号
毕国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诉你及江苏润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王章青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1)苏0106民初3657号民事判决书。被告王章青提起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