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06民初353号
江苏任天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易新闻与被告江苏任天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06民初3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