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微博
原告江苏水云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弈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星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崔小飞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应诉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04
浏览次数:444

(2023)苏0106民初9403号

江苏弈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江苏水云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弈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星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崔小飞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及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本院第四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