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微博
原告王文与被告潘道华、江苏煌慧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26
浏览次数:424

(2023)苏0106民初8295号

潘道华、江苏煌慧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文与被告潘道华、江苏煌慧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