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06民初9370号
张从华、南京万江-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鼓楼区商业网点资产管理中心与被告陈夕华、张从华、南京万江-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06民初937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