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06民初9409号
薛海龙:
本院受理的原告南京云电商贸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6民初94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