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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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亚文诉南京乐逍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24
浏览次数:599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06民初1352号

 

南京乐逍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亚文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6月25日9时30分在本院(郑和中路20号)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