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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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被告王达聚、王黔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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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0106民初7847号

王达聚: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被告王达聚、王黔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7847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撤回起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