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苏0106民初9591号
陕西大城小屋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颜巧萍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106民初959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