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106民初5913号
吴丰平:本院受理原告南京云科易购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南京云科易购商贸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你的起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106民初5913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