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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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上海耳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田兵追偿权纠纷一案庭前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9
浏览次数:333

(2024)苏0106诉前调1432号

田兵:本院受理原告上海耳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田兵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10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