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106民初14676号
吴东伟: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宁淮管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吴东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14676号民事裁定书及(2023)苏0106民初1467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