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微博
原告龚晓冬诉被告张永利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日期:2024-01-31
浏览次数:541

(2023)苏0106民初18763号

张永利:本院龚晓冬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187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或涉外为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