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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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丰秀山与被告杨玄、南京中玫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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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0106民初5985号

杨玄、南京中玫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丰秀山诉杨玄、南京中玫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