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06民初16541号
郭奇伟:
本院受理王睿诉郭奇伟、刘玉玲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