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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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樊巧风诉被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张胜、唐蓉及南京佳厨食品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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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胜、唐蓉、南京佳厨食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樊巧风诉被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张胜、唐蓉及南京佳厨食品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6民初48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