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06民初6756号
周小龙、周定、俞春英:本院受理原告许萍与你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三人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106民初675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