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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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丽琴与曹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28
浏览次数:442

(2023)苏0106民初3705号

曹亮:

       本院受理的黄丽琴诉曹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370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被告曹亮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黄丽琴借款本金35000元并支付利息(以35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15%的标准自2019年12月2日起计算至借款实际给付之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