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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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晟峰供应链有限公司 诉 南京中电熊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子雨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物资苏浙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一案上诉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7
浏览次数:435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0106民初1870号

 

江苏子雨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 江苏晟峰供应链有限公司  南京中电熊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子雨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物资苏浙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一案已作出(2022)苏0106民初1870号民事裁定书,原告 江苏晟峰供应链有限公司 不服该民事裁定书,向本院提起上诉。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6民初1870号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