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06民初9058号
陆广:本院受理原告邬丹与你及姚泽鹏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06民初905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驳回邬丹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