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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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田锋诉被告张雨石、郑苏、张天石追偿权纠纷一案应诉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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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0106民初9565号

张雨石、郑苏、张天石:

       本院受理田锋诉张雨石、郑苏、张天石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开庭时间以本次公告时间为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