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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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诉周运输、邵三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6
浏览次数:274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06民初6952

 

周运输、邵三妮: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06民初6952号民事判决书及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