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06民初104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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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全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外国际旅游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海外国际旅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北京重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10427号民事判决书及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