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06民初5367号
杨扬、朱远梅: 原告朱刚来与被告杨扬、朱远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53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