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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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顾云帆诉南京韵雅德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应诉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08
浏览次数:473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苏0106民初9514

南京韵雅德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顾云帆与被告南京韵雅德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向你进行正常的、有效的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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