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06民初2531号
徐立申:
本院受理原告曹吉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106民初253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准许曹吉志撤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