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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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京金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王如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25
浏览次数:584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如萍: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金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0106民初35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年八月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