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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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吴春香诉皇家贞乐文化发展(江苏)有限公司、江苏百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25
浏览次数:447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06民初3892

皇家贞乐文化发展(江苏)有限公司江苏百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吴春香与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06民初38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