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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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肖红诉张杰变更抚养权纠纷案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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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06民初4440

张杰:本院受理肖红诉你变更抚养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06民初44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