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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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京融佳置业有限公司诉南京原浆小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慕伲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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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06民初1932

南京原浆小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慕伲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融佳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原浆小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慕伲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106民初1932号民事判决书及保全裁定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保全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