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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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徐泰荣诉秦雷民间借贷纠纷案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13
浏览次数:327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0106民初3332

秦雷

本院受理原告徐泰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06民初33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