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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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南京市浦口区燃情岁月练歌房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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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0106民初7592

 

南京市浦口区燃情岁月练歌房: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30分,在本院第四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