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微博
原告赵亚龙诉被告云溪区乾瑞百货店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应诉公告(开庭/庭前)
发布日期:2023-08-15
浏览次数:111

(2023)苏0106民初10012号

云溪区乾瑞百货店:

本院受理赵亚龙诉云溪区乾瑞百货店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