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06民初7664号
潘承汉、周瑞云:
本院受理徐霞诉潘承汉、周瑞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潘承汉、周瑞云:关于原告徐霞与被告潘承汉、周瑞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23)苏0106民初7664号。本院原定于2023年9月24日下午15:50在本院第四十五法庭开庭审理。现通知你准时参加开庭,否则将依法缺席审理。联系电话:025-83511144(张)。【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于45日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5时50分在本院第四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