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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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江金明诉被告虞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应诉公告(开庭/庭前)
发布日期:2023-08-10
浏览次数:484

(2023)苏0106民初8167号

虞斌:

本院受理江金明诉虞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江金明:关于原告虞斌与被告江金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23)苏0106民初8167号。本院原定于2023年9月27日下午15:10在本院第四十五法庭开庭审理。现通知你准时参加开庭,否则将依法缺席审理。联系电话:025-83511144(张)。【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于45日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5时10分在本院第四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