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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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兰、赵阳诉刘文春、祝海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05
浏览次数:382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苏0106民初13974号

祝海珍:

本院受理的李文兰、赵阳诉刘文春、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06民初139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