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苏0106民初2089号
原告:陈妍婷,女,汉族,1992年12月9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113199212092027,住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15研)。
被告:南京禧悦钟情婚介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3393011015,住所地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16号综合楼五楼。
本院在审理原告陈妍婷诉被告南京禧悦钟情婚介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合法传唤,原告陈妍婷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出庭参加诉讼。原告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陈妍婷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皮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