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06民初471号
南京汇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江鸿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方及韩为荣、翟启芳、第三人蒋素华、江苏徽商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9月6日9时30分在本院(郑和中路20号)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