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19)苏0106民再387号
南京中都停车设备发展有限公司、陈翊:上诉人徐永祥就(2019)苏0106民再38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