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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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京企助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南京科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16
浏览次数:366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6民初1397号

南京科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企助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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